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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黎智英案・審訊第卌三日】


獨媒報導 | 2024.03.12

  • 楊清奇:黎智英向報紙設下「鳥籠」 編採人員享一定自主但不得超越框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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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獨媒報導】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,案件今(12日)於高院(移師西九龍法院)踏入第43日審訊。前《蘋果日報》主筆楊清奇,繼續以「從犯證人」身份出庭作供。楊提到傳媒為了吸引特定讀者群,都會有自己的立場,而黎設下了《蘋果》的基本立場,「就好似 set 定咗個鳥籠嘅,咁採編人員喺鳥籠入面有一定嘅自主,有一定嘅自主,有一定嘅採編自主權,但唔可以超過呢個框架,就唔可以超過呢個鳥籠」,所以難以回答《蘋果》是否有編採自主。控辯雙方皆完成提問,楊作供完畢。控方透露下一名證人為李宇軒,將安排於明日出庭作供。

前《蘋果日報》主筆楊清奇(筆名李平)第七天以「從犯證人」身份出庭作供。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開始盤問。

image02 ▲ 資深大律師 彭耀鴻(中)、大律師 Marc Corlett(右)

辯方指訊息顯示楊清奇拒絕黎智英提議

在辯方的提問下,楊確認民主制度是良好的,極權制度則是不好的,而民主制度是包含公平的選舉、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,所以《蘋果》論壇版選取文章有三個主要原則,包括「支持政治上的民主」、「支持經濟上的市場化」和「不支持港獨」。楊並確認這些原則是由前任編輯訂下,同事之間都會採用,而且「唔需要日日去講嘅」。

辯方展示黎智英與楊清奇之間的訊息,黎在2019年9月3日向楊說:「李平兄,看了單偉建先生的文章後請回電。謝謝。」楊後來表示「成1800字,又長又臭,都係玩自欺欺人」,「單先生的文章是老生常談,一個特首連請辭的自由都冇,談何民主進步?論壇版未擬採用。謝謝。」

辯方指上述訊息可見黎提議楊閱讀單的文章,惟楊拒絕黎的提議。楊則指「唔係一個咁簡單嘅 reject」,因為當時他與黎有使用其他溝通渠道,黎亦有透過時任副社長陳沛敏聯絡他,所以庭上展示的 WhatsApp 訊息只是一部份,並非全部。

image03 ▲ 前《蘋果日報》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(左)、副社長 陳沛敏(右)

辯方續指,但是楊能夠對於黎所提議的文章,坦誠地提出自己的觀點。楊確認。

楊清奇:除了提出特定主題 一般不會干預作者選題和觀點

辯方指,評論文章寫什麼內容是由作者自行決定。楊則指不一定,有時是他向作者提議特定寫作主題,不過除了這種情況以外,文章內容都是由作者決定。

辯方遂展示楊清奇與高橋之間的 WhatsApp 訊息紀錄。高橋於2020年12月5日向楊表示:「下週還是要寫王毅發言與日本傳媒的無知無恥。請理解。」楊翌日表示:「選題與觀點,我們一般不干預。但如果較多讀者不認同,就需要換作者。謝謝🙏」

辯方問,是否正如上述訊息所說,《蘋果》一般不會干預作者的選題和觀點。楊確認,但同時指出下一句「但如果較多讀者不認同,就需要換作者」,就如黎智英般,如果編輯的工作表現不合他心意,便會換人。

辯方另展示2020年12月10日的訊息,楊與高橋談及「美國已死總統」用字,期間楊提議高橋可考慮評論有關新聞,但同時強調:「我說過,我們一般不會干預選題。寫不寫,如何寫,你自己決定。」

辯方問楊,這種不干預的做法是否適用於所有論壇版作者。楊表示:「講『係』呢,係唔夠準確嘅」,因為事實上他當時已經正在作出干預,他跟高橋說如果文章不符合《蘋果》的立場,可能要換作者,「文章如果唔符合《蘋果》嘅立場,到時候被炒嘅可能係我喇!」不過辯方追問,「寫不寫,如何寫」是由高橋決定,楊則指相關決定是從政治角度出發。

楊清奇指文章有審批 若倡港獨及明顯違法不會刊登、若擦邊球則可登

辯方指,當報紙不合讀者口味時,讀者可以轉看另一份報紙,其實《蘋果》也是提供讀者想看的內容。楊則指,報紙一方面要照顧讀者口味,另一方面都要堅持自己的政治立場和觀點。

辯方續指,《蘋果》對於評論作者和文章不會有審批。惟楊表示:「有一個批准嘅,至少都要我睇過覺得OK先可以(刊出)嘅。」

辯方指,這是當然的,如果文章提倡港獨的話,楊便不會刊登。楊確認。辯方續指,如果文章提倡非法行為,也不會獲准刊登。楊回答:「如果係好明顯違法嘅就唔會(刊登)」,但正如他早前提及,「如果擦邊球又符合《蘋果》立場嘅,又避開嗰個違法嘅,就會用。」

辯方其後問楊是否同意,「擦邊球」是為了避免觸犯法律,同時又能遵守《蘋果》論壇版揀選評論文章的原則。楊同意。辯方又指楊並不會故意地觸犯法律。楊確認。

楊清奇確認曾邀請曾鈺成、任志剛和曾俊華撰文

楊清奇早前證供提及,曾經在2016年與黎智英和陳沛敏討論作者名單。辯方展示2018年4月,楊與陳之間的 WhatsApp 對話紀錄,並指當時曾經討論邀請前民建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、行政會議成員任志剛和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撰文。楊確認。

辯方指論壇版作者觀點未必相同 王崑義文章刊出後捱罵

楊清奇確認論壇版的作者之中,並非所有人都抱持同一觀點。辯方舉例指台灣國際戰略學會理事長王崑義的文章〈港台「聯手抗中」恐是南柯一夢〉,對於制裁的看法有所不同。楊表示他作為編輯處於尷尬位置,通常他在邀稿的時候,作者跟他所說的,與作者最終寫出來的文章是不同的,「但我又好難食言唔用佢嘅稿」,如果當天論壇版沒有稿件,「就要開天窗咁滯。」

楊又提到,當年王崑義的文章刊出之後,《蘋果》「畀人鬧嘅」,有讀者更加寫信給黎智英,後來黎將信件轉交給他。

辯方另展示楊清奇與王崑義之間的電郵,可見楊邀請王撰效分析美國大選的影響,包括拜登入主白宮對台美關係的影響。楊在庭上一度說:「我好奇怪,律師先生你係點樣拎到我嘅私人電郵。」彭耀鴻指這是控方給予辯方律師團隊的,而控方有責任將所有相關材料交給辯方,又強調辯方並沒有入侵楊的電腦。楊說:「我都唔知控方係幾時、點樣攞到。」彭耀鴻則笑說:「那你要去問張先生(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)了。」

image04 ▲ 高級檢控官 吳加悅(左)、助理刑事檢控專員 張卓勤(右)

辯方問楊為何會邀請王崑義撰文。楊回答因為王是台灣著名的學者,雖然其觀點未必符合《蘋果》,「但都係可以自圓其說嘅。」

辯方指黎智英在飯局沒有提「制裁」 楊清奇堅稱有

楊早前作供提及在2020年6月黎住所的飯局中,黎表示不怕被捕,若果被捕就「更加證明到中國和香港政府對人權嘅打壓」,並相信美國、英國同歐洲係唔會坐視不理,楊並轉述黎認為只有實施制裁,才能有助改善香港的人權狀況。

辯方提議黎可能沒有提及制裁,黎可能提及美國、英國和歐洲會回應及採取行動,但是他沒有提到「制裁」兩字。惟楊不同意,又堅稱:「我肯定佢有(提及制裁)嘅。」

辯方又提到,警方在2021年6月24日與楊進行的錄影會面中,問及「飯盒會」做些什麼,而楊當時回答「坐底傾吓」工作上遇到什麼難題需要黎「出面解決」。楊在庭上確認。

辯方:評論文章非「為批評而批評」

辯方指,控方早前向楊展示一系列的評論文章,部份對香港特區和中央政府帶有批判性,但這些批判是為了指出施政上的不足,希望政府可以改善施政,避免重蹈覆轍。楊同意。

辯方續指,所以庭上展示的評論文章不是「為了批評而批評」。楊回答:「可以咁講嘅。」

黎智英要求楊清奇撰文反駁另一人文章 楊拒絕後撰訊息供黎向對方交代

控方覆問時,就單偉建文章的議題,展示楊清奇與陳沛敏之間的訊息紀錄。陳於2019年9月向楊說,她電郵轉寄了一篇文章給楊,而黎想楊以筆名李平撰文反駁該文章。楊回覆陳:「啲垃圾真的要出要駁?港共搵多幾條友咁搞,論壇版就俾人玩殘」、「同老闆溝通過,但最終覺得唔值駁,都係唔出」。

楊相信黎智英應該認識單偉建,「其實黎生都覺得文章嘅觀點唔係咁好,但又想照出佢嘅文章,所以又要我用文章嚟反駁佢」,但楊認為若果經常要反駁他人文章,「論壇版好快俾人玩殘咗。」

楊續指:「但黎生要畀作者一個交代,但又唔可以好似私人溝通講嘅咁冇禮貌啦」,所以後來楊撰寫了一則訊息評價單的文章,說明為何決定不刊登及顯示這是編輯的決定,以供黎將該訊息轉發給單,即是:「單先生的文章是老生常談,一個特首連請辭的自由都冇,談何民主進步?論壇版未擬採用。謝謝。」

楊清奇:黎智英設立「鳥籠」 員工有一定自主但不能超越框架

控方問及編採自主時,楊表示:「對於編採自主,其實我係有好深嘅感觸同體會。我從事傳媒工作三十幾年,咁都喺五間報紙、電視台打過工。我感受喺互聯網掀起之後,傳統媒體沒落之後,採編自主幾乎就成為一個神話嚟嘅。」楊指因為傳媒為了吸引特定的讀者群,都會有自己的立場。

楊引用一個政治術語「鳥籠政治」來形容《蘋果》和類似報紙的採編自主,稱為「鳥籠自主」。楊指:「黎先生 set 咗《蘋果》嘅基本立場,就好似 set 定咗個鳥籠嘅,咁採編人員喺鳥籠入面有一定嘅自主,有一定嘅自主,有一定嘅採編自主權,但唔可以超過呢個框架,就唔可以超過呢個鳥籠,所以唔可以簡單講有冇採編自主。」

控方追問,由黎設下的「鳥籠」,是否與黎所給予的指示有關?楊確認。

image05 ▲ 黎智英(資料圖片)

就王崑義的文章,在法官杜麗冰提問下,楊清奇指黎智英曾經將讀者的來信,透過秘書轉交給他,但因為黎智英未有直接地批評王崑義,所以「呢個係我後來再去搵佢寫稿嘅原因之一」。

楊清奇作供完畢。控方其後替下一名證人李宇軒,向法庭申請「提犯令」。案件明日續審。


案件編號:HCCC51/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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